阿里巴巴将被排除在港股通名单之外?港交所回应

2020年02月11日 16:40  
  阿里巴巴尚未被纳入港股通名单一事,引发外界关注。
 
  2月11日消息,据彭博社报道,阿里巴巴集团将被排除在港股通之外,原因是港股通将具有二次上市和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排除在名单外。
 
  彭博社在报道中引用知情人士的表述称,阿里巴巴去年首次登陆香港市场之前,内地和香港的交易所就曾达成一项协议,其中包括把第二上市以及具有加权投票权的公司排除在沪深港通机制之外。上述知情人士说,上海、深圳和香港交易所尚未同意破例为阿里巴巴修改协议,尽管将来可能会改变。
 
  受此影响,阿里巴巴港股跌幅一度扩大到2.5%,创1月30日以来盘中最大跌幅,其后跌幅收窄。截至今日午间收盘,跌0.47%,报211.6港元,总市值4.53万亿港元。
 
  港交所发言人在回答澎湃新闻记者的提问时表示,阿里巴巴集团在香港是第二上市,目前第二上市的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股票暂未纳入港股通股票范围。“未来我们期待与有关方面就此进行协商。”
 
  彭博社引用的另一位人士说,阿里巴巴不在当前这批将被纳入港股通的公司名单上,但该名单将于2月17日更新。
 
  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2019年12月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中规定,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股票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不属于A+H股上市公司的H股,在首次纳入港股通股票时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联交所上市满6个月及其后20个港股交易日;
 
  (二)考察日前183日(含考察日当日)中的港股交易日的日均市值不低于港币200亿元;
 
  (三)考察日前183日(含考察日当日)港股总成交额不低于港币60亿元;
 
  (四)上市以来股票发行人和不同投票权受益人未因违反联交所对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企业管治、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而受到联交所公开指责、其他公开制裁或者触发不同投票权终止情形;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在第五条“本所认定的其他条件”的表述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进一步补充“经监管机构批准,本所可以调整港股通股票的范围。”
 
  2019年11月26日,阿里巴巴正式重返港股,根据上述规定,阿里巴巴仍需满足6个月及其后20个港股交易日的要求才能被纳入讨论。